关于取消与补充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的公示

各学院:

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之后,个别学生存在违反校纪校规、休学等情况,根据《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国家助学金的管理,经研究决定,取消黄敬豪等29位学生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资助资格,同时补充祝运等29位学生获得相应资助(名单附后)。请各学院切实加强对国家奖助学金的管理,希望获资助的学生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校纪校规。

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广大师生于4月2日前向学生工作部或校纪委、监察专员办进行反映(来函来电请注明本人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反馈调查意见)。

电话:0731-58290703学生工作部、0731-58291312纪委、监察专员办

监督邮箱:hnustzzb@163.com

学生工作部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