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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学院重拳出击 惩治校园“速度与激情”

 文\唐楚楚 来彭星 宁成成    图\姜嘉怡 范寻

 



 
       在我校”禁摩令”颁布后,潇湘学院迅速响应号召,由治保部执行,对校内现仍未处理的摩托车进行集中整治,发出维护校园安全的最强音。
 

    3月17日,下午一点半,潇湘学院治保部的人员准时来到了五教门口。此时的门口已经停靠了几辆摩托车,治保部的人员在仔细清算停放在门口的摩托车数量后,统一将车拖至五教旁的车棚,等待车主下课后前来认领并做出相应惩治措施。 据治保部副部长肖慧介绍,此次整治活动将为期一周,本周内治保部人员将于7:30~8:30、13:30~14:30、15:30~16:20、17:20~18:00.这四个时间段内对五教门口停放的车辆拖至车棚集中处理,对五教附近路上骑行摩托车的同学进行制止。就读潇湘学院的违规学生将通知其所在学部的辅导员,严肃处理;针对我校其它学院的违规学生,工作人员将直接与其所在学院的书记取得联系。

 

    近期学校也将联合湘潭市交警进校不定期开展整治活动,坚决维护校园良好交通秩序,确保全校师生人身安全,共筑校园安全屏障。

 

附:

    根据我校相关规定,被查扣摩托车的学生车主请各学院按照以下程序处理:1、被查处学生先由学院谈话批评教育后并给予其记过处分;2、学生本人提出书面保证后经学院副书记签字盖章并在学工办备案;3、由本人持签字盖章的保证书和记过处分文件到保卫处安全科领车和登记(处分文件同时提交到学工处备案);4、学生领回车后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自行处理,如再次发现或查处到该生未按学校规定处理或驾驶摩托车,学校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