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年度检查的通知》(湘教通【2016】512号)精神,为深入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学生资助专项资金清查核查工作,推动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顺利落实,积极推进精准资助,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4—2016年度全校学生资助工作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2014—2016年度国家奖助学金(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项)发放到位情况。其主要内容包括:
1. 奖助学金是否足额发放到相应学生账户上;
2. 是否有人要求学生上交部分奖助学金或者暗示学生上交部分奖助学金才能更容易才能更容易获得奖助学金;
3. 学生所在学院是否有要求学生获得奖助学金后必须参加募捐的情况或者组织募捐大会;
4. 是否有学生班级平分、拆分国家奖助学金的现象;
5. 学院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程序是否规范到位,其评选结果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公示。
(二)贫困生认定工作情况。其主要包括:
1. 学生是否都了解贫困生认定的相关政策;
2. 贫困生认定工作程序是否规范到位;
3. 贫困生认定结果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公示;
4. 学生对贫困生认定结果是否满意。
二、检查时间
2016年11月11日—12月4日
三、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分自查和抽查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2016年11月11日—25日)。各学院按照检查内容对本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进行认真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于2016年11月25日前将总结报送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
第二阶段:抽查(2016年11月26日—12月4日)。学校组织检查组对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进行抽查(抽查对象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同时,学工处按照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要求,对全校学生资助工作的自查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自查报告,于2016年12月5日前将总结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学生资助工作的检查工作,要将本次检查与“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结合起来,与学生资助工作年度考核结合起来,快速认真组织落实好本学院的自查工作,并确保自查工作取得实效。
2. 建章立制。各学院要在认真做好自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工作体制,完善工作机制。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不足要立行立改,查漏补缺,着力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根本上、全局上抓好学生资助工作,积极推进精准资助,不断提高学生资助工作质量和水平。
3. 严查违规违纪行为。本次学生资助工作检查,既要坚持正面导向,充分总结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的成绩和经验,也要查找问题,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涉嫌骗取、套取、挤占、挪用学生资助资金等严重违纪行为,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查处。
湖南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处(部)
2016年11月10日
关于开展学生资助工作检查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