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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第二次副书记会议工作要点

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 关于网络主题班会。请各学院根据文件要求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精心组织“祖国在我心中”网络主题班会。各学院务必加大宣传,广泛动员。辅导员和班主任要适时引导,积极参与,做好点评;各学院要督促各班班团干部落实好各个环节的组织工作,并带头做好发言。10月8日前,各学院评选出5个优秀班会班级,并将总结材料电子档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学工处思政科。

2. 关于“芳菲之歌”优秀女生报告人评选。截止到9月27日,第二十三届“芳菲之歌”优秀女生的网络投票、大众评审和专家评审等评选环节已圆满结束,最后综合评分前十名的分别为:彭月丹(潇湘学院),夏韵竹(体育学院),章楠(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张彤(教育学院),王玉琢(艺术学院),练思琪(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高任连(研究生院),吴婷(能源与安全工程学院),范晓韵(管理学院),沙依热·胡吉艾合买提(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请相关学院结合学生实际,根据报告会要求做好优秀女生报告人的文稿撰写和演讲报告的指导工作。

3. 关于辅导员文化节。第二届辅导员文化节由“动感篮球赛”、“2015辅导员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论坛”、“辅导员工作沙龙”、“辅导员联欢晚会”、“思政专家学术讲座”等环节组成。其中联欢晚会由机电工程学院承办,目前正在准备当中,也请各学院组织老师积极报名。辅导员篮球赛由艺术学院承办,请各学院组织广大辅导员老师积极参与,并在30日之前将报名参加比赛的老师姓名和联系方式报到艺术学院。
 
二、学生管理工作

1. 继续开展校内全面禁摩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校内安全管理及教育工作,本学期继续开展校园内禁止学生驾驶或停放“三无”摩托车,明确规定学生宿舍区内禁止停放摩托车。请各学院及时做好宣传与排查工作,学校将在国庆假期后对继续停放在学生宿舍区的摩托车进行收缴(被收缴机动车的学生一律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学生持由学院副书记签字确认的机动车限期处理个人保证书、处分文件到保卫处领取车辆)。近期学校也会联合湘潭市交警部门在校园内开展不定期“三无”摩托车清理工作(处理流程按照上学期办法执行)。

2.   做好国庆假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为确保国庆假期校园安全稳定,请各学院在放假前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并组织完成好相关表格的填写与上报工作(具体要求于上周五已在群内告知)。

3.   请各学院根据第二周学工办主任会议工作安排,按时完成2015级学生的信息核对与审批工作,完成其他年级德育测评的审核与公示。如有个别特殊情况的学生请大家尽快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统一报学工处管理科处理(汇总表需要提供学生姓名、学号、专业、具体原因等信息)。

4.   节后作息时间调整通知:从10月8日起,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11:00统一熄灯,星期五、六和节假日晚上通宵供电。请各学院做好说明和教育工作,督促广大同学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严禁在熄灯后从事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10月8日晚10:40全体副书记和辅导员务必下到各宿舍区进行蹲点督查,杜绝学生因熄灯时间调整而发生起哄等群体事件。

5. 做好2014-2015学年评奖评优工作。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科大政发〔2011〕81号)和《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学生德育测评和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优、评奖指标以及各项条件,坚持标准,规范流程,宁缺勿滥,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学生完成好本年度学生奖学金评选、申报与审批工作。(注:①请各学院认真核实好学生成绩和专业排名,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学生评奖评优必须按照平均学分绩为标准;②评优、评奖结果要进行公示,对学生反映的各种意见及时核实、处理和反馈;③具体通知文件待发。)
 
三、大学生资助工作

1. 做好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入库工作。前段时间,学校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在全校集中认定工作已经结束。请各学院按要求继续做好相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入库工作。

2. 对于考上了硕士研究生的2015届贷款毕业生,可以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展期手续,申请读研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负担。请各学院按照要求收集好材料,并在本周内汇总统一上交资助办公室。对于符合展期申请条件,但又不能按时提交相应材料的学生,各学院要当面告知其不能办理贷款展期的原因,以免学生误解。

3. 做好2015年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申报材料的报送工作。纳入国家资助的对象为:2015年应征入伍的在校生(新生除外)、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2015年退役复学的学生;补报2012、2013、2014年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应届、往届毕业生,2012、2013、2014年退役复学的学生。请各学院按通知要求在11月4号前将材料报资助办。

4. 做好2014-1015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与评审工作。今年,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分配到我校指标为:本部44人、潇湘12人。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熟悉评选要求和系统操作,对有关内容认真核实,广泛接受全校师生对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监督,加强公示,严把评审关,提高评审质量。确保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在10月15日前完成。
 
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 重点时段排查工作。临近国庆假期,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学生的心理状况排查工作,尤其是对心理危机预警库学生和近期家庭发生各种变故的学生、长期家庭情况特殊的学生、挂科特别多的学生、面临学籍处理的学生、因心理问题休学后复学的学生、网络空间和微信等有特殊言语的学生等重点人群要密切关注。

2. 开展大三学生心理普查回访。各学院要根据2013级学生心理测评与排查情况,进一步完善《学院学生动态心理危机预警库》,2015年10月25日前完成对2013级学生的面谈回访工作,并做好详细的谈话记录。

3. 2015级新生心理普查准备工作。①为了更好地开展2015级新生心理普查,提高新生心理普查工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10月8日上午8:30在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北校区会议室组织全体专职心理辅导员召开2015级新生心理普查专题培训会议。②需要借用学校计算机中心做测评的学院,请于9月29日下午下班前与董孜孜老师联系(电话:18973253080),请各学院于2015年10月10日上午下班前填写《2015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安排表》(电子档)至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邮箱2671635227@qq.com 。

4. 心理咨询和成长辅导案例朋辈督导会。为了更好地开展心理咨询和成长辅导, 10月8日上午9:00在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北校区会议室组织全体专职心理辅导员、心理咨询师召开本学期第二次案例督导讨论会议,请大家积极准备,提交案例。

5. 组织新生参观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组织2015级新生参观学校心理健康中心(南、北校区)。请学院负责学生干部提前2天打电话预约(58291687),以避免各学院参观时间发生冲突。

6. 做好由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会组织的2014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个人的申报工作。此次推荐项目为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与实践年度先进个人、年度十佳新人、年度十佳心理咨询师。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到科大心理群共享下载有关文件及表格,于2015年9月30日上午10:00前将有关推荐材料报送至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湖南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处(部)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