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年度考核工作的安排,结合《湖南科技大学二级单位学生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及指标体系》,经研究,现就2017年度教学院学生工作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教学院学生工作考核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胡石其
副组长:尹风雨
成 员:胡石其 刘龙洲 陈春萍 杨 清 尹风雨 蒋利平朱理哲 曾治国 莫江平 罗登辉 李友桥 陈端来 马缤辉 王 艳
教学院学生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部),由尹风雨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兼)。
二、考核时间
2017年12月22日—2018年1月6日,考核具体完成时间参照学校总体考核安排执行。
三、考核程序和方式
(一)学院自评(2017年12月22日-24日)。各学院填写教学院学生工作年度总结简表(见附件二)。对照教学院学生工作指标体系,形成自评报告,整理支撑材料。自评报告应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尽量以数据和事实说话,说明问题即可。各学院于2017年12月31日前将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不需装订,按指标体系依次叠放整齐,每一个二级指标连同封面用夹子夹好,所有材料用文件盒装盒)报送学生工作处(部)思想政治教育科。
(二)学生测评(2017年12月25日-29日)。学生对学院学生工作进行满意程度测评。
学生满意度测评总分=非常满意的票数/学生测评总票数*100+基本满意的票数/学生测评总票数*80+一般的票数/学生测评总票数*60 +不满意的票数/学生测评总票数*0
(三)相关职能部门测评(2017年12月25日-29日)。相关职能部门结合日常工作情况,按照评价体系进行测评。
(四)考核小组评议。考核小组查阅各学院上交的自评材料,结合指标体系进行集中评议。
(五)汇总并计算考核结果。根据各项得分总和进行排序,审查评优资格,拟定学生工作先进单位名单。计算方式:总分=学生测评得分*40%+职能部门测评得分*30%+考核小组评议得分*30%。
(六)考核小组对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审议。
四、工作安排与要求
(一)教学院学生工作考核由学生工作部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相关数据由考核小组办公室进行统一汇总。今年不组织下学院现场检查,如有需要可结合党建考核一起进行。
(二)各职能部门要综合各学院平时工作等情况客观公正进行考核。
(三)各学院不再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生资助、学生日常行为管理、文明宿舍创建等专项工作形成专门的工作总结,只需在自评报告中进行体现即可。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年终考核和各条块日常监控状态评选专项优秀。
(四)各学院在12月29日之前完成学生校级以上(不含校级)获奖情况统计,并上报学生工作处。
(五)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全面地进行总结。各学院要以考核为契机,相互学习,相互促进,不断总结和提升我校学生工作所取得的成果,全面推进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附件:
1. 湖南科技大学教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及指标体系
2. 湖南科技大学教学院学生工作年度总结简表
湖南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处(部)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