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 关于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请各学院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好本院辅导员参赛。本次比赛共设基础知识测试、班情熟知、案例分析、谈心谈话和主题演讲五个环节,原则上所有在岗辅导员都需参加比赛。请各学院在2月21日之前将报名表报送到思政科,如有特殊情况需出具书面说明。
2. 关于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省教育厅在近期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举活动的通知》,请有意申报的各位老师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申报,相关材料在2月21日之前报送到思政科。
3. 关于开学初主题教育活动。各学院可以 “两会”召开、“学雷锋纪念日”等为契机,充分利用班会、寝室座谈会、互联网、新媒体等载体,积极开展思想引导、交流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4月初将相关活动开展情况(策划、总结及活动照片电子稿等)打包发至学工处(部)思政科邮箱xgcszk@hnust.edu.cn。
4. 关于新学期学生思想动态调查。请各学院深入了解寒假期间及开学初学生思想、心理状况,及时疏导、妥善解决相关问题,特别关注寒假家庭有变故的学生,在开学第二周将有关情况简要报至学工处(部)思政科。
5. 关于项目建设工作。《关于2017年湖南省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省级项目立项的通知》《关于公布2016年湖南省“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入选对象的通知》已经下发,请各负责人下载存档,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项目建设工作,项目建设经费待省拨经费下达之后会统一进行划拨。
(二)学生管理工作
1. 请各学院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工作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并全面落实新学期开学的各项工作。
① 全面清查学生到校情况。逐一核实学生未按时到校原因,并将学生到校情况于2月19日下午16:00前报学工处管理科,2月20日上午9:30前将截至到20日上午8:00的学生到校情况报学工处管理科;第一周内每天统计一次,并认真填写《学生到校情况统计表》和《未按时到校学生名单》,于每天下午4点前报学工处管理科。对未按时到校的学生要及时落实其去向,想方设法联系尚未联系上的学生,防止意外的发生。
② 未及时到校学生处理。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尚未到校学生及其家长(做好通知记录),告知学校的规定和要求:除本人生病或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特殊原因外,凡未按时到校者将按照《湖南科技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和《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③ 做好卫生大扫除工作。根据学校开学工作安排,2月18、
19日进行全校卫生大扫除,各学院应组织学生对学生宿舍和卫生
责任区进行全面的卫生大扫除,学工处将组织学生自理委员会干部于2月19日下午4:00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④ 做好开学“五个一”工作。组织召开第一次班会,班主任必须参加,做好新学期的学生教育工作,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及时解决和反映学生中存在的问题,对不及格学生、休复学学生、心理异常学生等重点群体重点关注,并在第一周内将学生思想动态调查交学工处思政科。深入了解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准确把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家庭遭遇变故等学生名单,并及时给予关心和帮扶;做好新学期第一次升国旗仪式、第一堂课、第一次早晚自习和第一次卫生大扫除的督促和检查工作,使学生尽快走上正常的学习生活轨道。
2. 全面启动学生日常检查工作。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规范学生行为,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自本学期开学起(2月20日),全面启动课堂考勤、晨读、卫生、晚归检查和校园文明督察,请各学院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强化学生日常管理和教育,努力建设优良的校风学风。
3. 加大学生安全教育和宣传力度。根据上学期学校下发《湖南科技大学校园交通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学生在校内严禁驾驶电动车和摩托车,请各学院广泛宣传并全面落实清理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确保全校师生人身安全。
4. 关于寒假期间留校学生管理教育服务工作的情况通报。
① 关于学工系统老师假期工作的通报。在全体学工系统老师的共同努力下,学校顺利度过了一个平安和谐的假期,不少学院副书记和辅导员老师们通过参与留校学生团年饭和走访学生宿舍等形式热忱给学生送温暖,如资安学院刘韧老师给学生送饺子的事迹更是受到校外媒体的报道。
② 关于寒假留校人数的通报。为减轻学校假期留校学生管理和安保压力,各学院高度重视假期工作,积极引导学生寒假回家与家人团聚,让本次假期留校学生人数相比往年大幅减少,其中外国语、土木、计算机、化学、人文及法学院的留校学生都控制在5人以内。
③ 关于留校负责人上报情况的通报。寒假期间,各学院留校学生干部认真负责,按照学校要求及时做好了学生出入校的登记和校园安全排查与信息报送工作,其中资安、计算机、化学、数学、物电、生科、人文、外国语、商学院、艺术、体育、法管及潇湘学院的留校负责人做到了整个假期留校学生基本情况的按时上报。
④ 具体详情见附表1。
(三)大学生资助工作
1. 做好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关心和帮扶工作。新学期开始,请各学院对全体学生进行深入细致地摸底,全面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对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进行重点了解,特别困难的及时上报,并给予关心和帮扶。
2. 加强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管理。各学院作为参加勤工助学学生的派出单位,要在不影响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加强教育管理,通知学生及时上岗;各用工单位要加强勤工助学岗位的管理与考核工作,避免出现有岗无人等不良现象。对工作不认真的学生,应加强教育;对屡教不改的学生,及时上报学生工作处,学校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 做好勤工助学考核与工资发放工作。各学院按照下列标准上报学生1月和寒假期间勤工助学《考核表》和《工资表》。学生于1月16日开始放假,2月20日正式上课。学生1月份勤工助学标准工资考核优秀150元/岗位、良好135元/岗位、合格120元/岗位;寒假勤工助学标准工资为700元/岗位。
(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 大学生心理健康状态摸底排查工作。新学期初始,各学院需认真做好学生心理健康状态摸底排查工作,尤其是有精神疾病
的,未按时报到注册、补考科目比较多(特别是毕业生)、近期家庭
发生各种变故、因心理问题休学后复学等重点人群要密切关注。要确保摸底排查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学院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月报表中“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神经症”等均由专科医院确诊。“其他”是指经专科医院诊断的非精神疾病和未经医院诊断的曾有过激情绪、行为表现的心理问题以及重大突发事件出现心理危机的学生。“自杀行为”、“伤人行为”是指有自杀行为、伤害他人行为的学生。有自杀意念并实施自杀行为的,计为“自杀行为”,不在自杀意念中重复计数。有自杀行为未死亡的都记入自杀行为。“自杀意念”是指有自杀想法但是没有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请各心理辅导员对照有关要求,收集汇总后,副书记签署学院处理意见,于第一周周五下午5点前将纸质档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 心理危机预警工作。在开学心理健康排查的基础上,结合在校大学生心理普查结果和心理咨询情况的反馈,进一步完善和更新《学院学生动态心理危机预警基础库》,认真做好管理和应对预案;对已入库的高危个体应予以重点关注,按时向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反馈干预信息,落实好帮扶措施。
3. 相关学生复学工作。追踪因心理疾病疾病休学后复学的学生,必须要有专科医院的诊断证明,到心理中心进行评估检查才可以复学。各学院要重点关注和跟踪患有精神疾病学生康复和康复后复学的学生,一旦病情反复,必须马上有效转介。
4. 大学生成长辅导工作。根据学院工作特色,结合各学院大学生的成长需求,积极开展成长辅导工作,做好本学期成长辅导工作计划和具体安排,做好成长辅导室的日常值班和团体辅导策划,做好2016级学生成长档案整理工作。
5. 心理咨询师会议工作。召开第一次全体心理辅导员及专兼职心理咨询师会议,2017年2月21日上午8点30分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北区会议室。
附件:
《湖南科技大学2016年寒假留校学生管理工作情况汇总》
湖南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处(部)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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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大学2016年寒假留校学生管理工作情况汇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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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学主要工作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