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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湖南科技大学2016年度“十佳辅导员”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表彰先进,选树典型,调动辅导员队伍工作的积极性,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十佳辅导员”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7年3月10日—3月17日

   二、评选范围
   原则上为长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一线在岗的辅导员。

   三、评选条件
   1. 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有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2. 热爱辅导员工作,有崇高的职业理想,恪守辅导员职业规范,关爱学生成长,在一线辅导员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

   3. 遵循教书育人规律,有突出的职业能力,能创造性地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努力培养学生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4. 个人工作能力出色,工作有成效、有特色、有亮点,近三年至少两次辅导员工作考核为优秀,学生满意度高,所带学生优秀,有一定社会影响,所在学院学生工作成绩突出,积极参与和开展工作研究,切实贯彻学校各项工作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 参加过省级及以上培训,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辅导员工作荣誉,主持或参与过一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2016年度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为优秀,无工作责任事故。

   四、评选程序
   1. 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个人按照文件要求,填写和准备相关材料,积极申报。
   2. 学院推荐。各学院结合学校要求,根据辅导员工作实绩,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认真组织推荐,每个学院原则上只能推荐一名辅导员。
   3. 专家评选。专家根据文件要求,结合申报材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进行评选投票。
   4. 结果公示。对相关评选情况进行公示。
   5. 表彰奖励。

   五、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个人需填写《湖南科技大学2016年度“十佳辅导员”评选报名表》(见附件一),根据工作实际,撰写事迹材料,并提供支撑材料。事迹材料在1500字以内,支撑材料不超过12页。材料内容要真实、客观,且重点突出。申报材料的纸质档和电子档在3月17日之前报到思想政治教育科(xgcszk@hnust.edu.cn)。

   六、表彰奖励
   对获奖者授予湖南科技大学“十佳辅导员”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并予以表彰。对每位获奖者资助立项一项校级思政课题,资助课题经费为0.2万元,并在本年度优先选派外出学习交流。
 
附件一:湖南科技大学2016年度“十佳辅导员”评选报名表
  
 

 

    湖南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处(部)
                                2017年3月10日


 

 

关于评选湖南科技大学2016年度“十佳辅导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