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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5年度湖南科技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加强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验的总结、教育理念的创新、制度措施的完善,进一步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5年12月15日-2016年1月10日

二、考核原则

   1.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2.过程考核与目标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3.师生评价与专家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程序和方式

   1.学院自评。各学院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年终综合考评指标体系(2015年度)》(附件1)的内容,进行自查,做好工作总结,按要求整理材料并归档,根据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自评。

   2.职能部门测评。职能部门对各学院完成日常工作情况进行评分。

   3.现场测评。职能部门组织各学院专职心理辅导员到各学院检查日常工作材料,进行测评。

   4.综合考核结果。汇总以上考评结果,评审组根据测评结果和有关材料,对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考核和评审,并予公示,最终报主管校领导审定。

   5.表彰。

四、考核结果的确定与运用

   1.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考核是各学院学生工作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考核结果将以一定的比例计入学院年度考核之中。

   2.先进单位由各学院自行申报,填写附件2《2015年度湖南科技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申报表》和有关材料,评审组结合其年度考核总分排序和过程管理状态,评选6个“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3.先进个人由各单位根据学院工作状况和有关条件(附件3)推荐,填写附件4《2015年度湖南科技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推荐表》,心理委员要上交《心理委员工作手册》,评选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10人,各学院按照学院学生总人数0.3%的比例评选和推荐优秀心理委员,全校共评选优秀心理委员90人。

五、具体要求

   1.各教学院要充分认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并高度重视这一工作。严格按照考核指标体系收集、整理、完善、归档各类文件、规章制度、原始材料、统计报表等工作资料。

   2.各教学院于2015年12月30日下午3:00前,将各学院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申报材料交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立春     联系电话:0731-58291015  
 
附件: 
  1.《湖南科技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年终综合考评指标》
  2.《2015年度湖南科技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申报表》
  3.《湖南科技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4.《2015年度湖南科技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推荐表》
               
 

                             湖南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处(部)
                                  2015年12月23日   

关于开展2015年度湖南科技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考核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