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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高校助学贷款年度付息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截止2016年12月,我校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到期合同28笔,需回收本息16.66万元。2016年度学生自付利息合同有1050笔,自付利息总额27.04万余元。到目前为止,以前年度催款逾期合同仍有45笔没有付清,逾期本息13.68万余元,难度非常大,任务也非常艰巨。贷款毕业学生年度利息逾期信息将直接进入征信系统,也影响学校声誉。请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知到每位学生,确保其熟知要求、义务及还款程序,以及逾期给他今后生活带来的不良影响。为了有序、有效的开展2016年度高校助学贷款年度付息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布置如下:

1. 学院工作小组根据系统提供的名单,组建催收队伍,根据学校通知要求联系学生报送数据。
第一阶段:11月16日-23日学院可以由学生干部初步大面积催收提醒。
第二阶段:11月24日-30日根据第一阶段催收情况填好班主
任、辅导员、相关老师认领学生明细表,组织老师们与认领学生进行联系。
第三阶段:12月1日-8日根据前面催收的情况填好副书记认 领学生明细表,由副书记与认领学生进行联系。
第四阶段:12月9日-19日提醒贷款学生将足额的钱存入本人的支付宝帐户,学院老师查询并及时跟踪每个学生的帐户是否足额。

2. 每学院设立2个勤工助学临时岗位,指导不会使用支付宝还贷的贷款学生顺利还息,该岗位为临时岗位1个月。

3. 利息以国开行系统计算为准,在系统提示金额上多存入10-20元,防止因少量差额导致还款失败,多出的部分不会被扣除。支付宝会在还款日前5天向同学们绑定的手机上发送还款提示短信。为方便同学们还款,避免造成被动违约,请务必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变更自己的手机号码。

4. 不建议学生在年度扣息时进行提前还贷申请,一旦学生提出申请必须要足额存入,否则将造成合同逾期。

5. 各学院务必按进度填好落实情况表,并分11月23日、11月30日、12月8日、12月19日四次上报,其中12月20日是最终落实情况。各学院最终落实情况和扣息情况将在2017年1月通报。
 

 

 
湖南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处(部)
                           2016年11月16日


 

 

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高校助学贷款年度付息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