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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学工〔2017〕19号关于做好2017年度班主任考核和评选优秀班主任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班主任队伍建设,激励和促进班主任不断提高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现就2017班主任年度考核工和评优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全体在职班主任

    二、考评时间
    2017年12月22日-2018年1月10日

    三、考评内容
    班主任考核是对班主任工作业绩的综合评价,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底分等级发放班主任津贴的重要依据,也将作为今后班主任评优和班主任鉴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考评内容参见《湖南科技大学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

    四、考评形式
   由各学院成立院级班主任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学院班主任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各学院可在本细则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
实际,制定具体的考核操作办法,在报学工处(部)备案后负责组织和实施。

   五、考评程序:
(一)个人自评:考虑到本年度学生工作改革,班主任工作量较大,为了减轻班主任工作负担,今年暂不需要班主任进行自评。
(二)学生评议:组织学生对班主任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学生测评人数不得少于班主任所带班级学生人数的2/3,学生测评占综合总分的30%。
学生满意度测评总分=非常满意的票数/学生测评总票数*100+基本满意的票数/学生测评总票数*80+一般的票数/学生测评总票数*60 +不满意的票数/学生测评总票数*0
(三)副书记、辅导员评议:占30%,由各学院党委副书记和班主任所带班级的年级辅导员结合班主任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效果等,对班主任工作进行打分。
(四)学院考核:占40%,由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核打分,主要考核班主任日常工作开展情况、下宿舍情况、出席班会和班级活动、与学生谈心、学校和学院布置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效果等。
(五)学院审核:学院根据考核情况审核考核等级,并将考核结果于1月6日前报送学生工作处(部)。
(六)学校审定: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定,班主任工作考核组织情况将纳入学院学生工作年度考评。
(七)评选优秀班主任
1. 评选范围: 2017年度全年担任班主任工作,且在2017年度班主任考核中为优秀。
2. 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注重理论学习,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品德高尚,在学生中有较高的信誉和威望。
(2)热爱班主任工作,工作责任心强。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常深入学生班级、课堂、宿舍了解情况,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参与和指导班、团活动,班级工作有计划、有总结,班风、学风建设有措施、有效果;准确把握班级动态,及时参与班级突发事件的处理;与学生谈心次数多,关心学生中的特殊群体;按时参加各类会议,能较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工作业绩突出。班风好,班级凝聚力强,本年内无学生受纪律处分,未发生任何安全、稳定事故;学生政治思想好,入党积极分子、党员与学生干部比例居同年级前列;学风好,课堂出勤率、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情况居同年级、同专业前列,英语、计算机过级率居同年级前列;班、团活动特色明显,成效显著;原则上所带班级获校优秀班集体等校级以上(含校级)综合性奖励。
(4)在所带班级中,有下列情况的,在同等情况下予以优先:荣获省级及省级以上重要奖励和荣誉的;班主任工作成绩出色,造成良好社会反响的。
3. 评选程序:各学院按照学院班主任总人数的5%进行推荐。优秀班主任须填写《湖南科技大学本科生优秀班主任审批表》。上报评选结果和材料的时间另行通知。

    六、具体要求:
(一)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以最终考核得分排序,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其中优秀、良好、合格(含不合格)的比例为20%、30%、50%。  
(二)班主任工作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直接定为不合格:
 不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或班主任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者。
 
 
附件:
1. 湖南科技大学班主任考核细则
2. 湖南科技大学本科生优秀班主任审批表
 
 

湖南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处(部)
2017年12月20日

    

学工〔2017〕19号关于做好2017年度班主任考核和评选优秀班主任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