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经学校研究决定,为了做好2016届部分特困毕业生学费减免和缓缴工作,现将《2016届特困毕业生学费减缓指标分配表》发给你们,请按以下要求执行。
一、请各学院严格控制在学校下达的学费减免和缓缴指标内办理2016届特困毕业生的学费减免和缓缴工作,下达的减缓计划只限当年使用。
二、各学院要加大欠费特困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力度,督促其想方设法多缴学费,以减轻学院学费减缓工作的压力。减缓金额应尽可能资助和帮扶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单笔减免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500元,缓缴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00元。学费减缓应优先考虑受自然灾害家庭学生和遭遇重大变故家庭学生。
三、学费减缓程序和往年基本相同,各学院把握好学费减缓启动的时间。
四、各学院要教育和督促签订了缓缴学费还款协议书的毕业生按照协议时间按时还款。
附件:
1. 湖南科技大学2016届特困毕业生学费减免申请审批表
2. 2016届毕业生缓缴学费还款协议书
3. 2016届特困毕业学生学费减缓指标分配表
湖南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处(部)
2016年6月1日
湖南科技大学2016届特困毕业生学费减免申请审批表..doc |
附件2:缓缴学费还款协议书(16届).doc |
学助〔2016〕9号 关于做好2016届特困毕业生学费减缓工作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