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年度考核工作的安排,结合《湖南科技大学二级单位学生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及指标体系》,经研究,现就2016年度二级单位学生工作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二级单位学生工作考核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胡石其
副组长:尹风雨 蒋利平
成 员: 胡石其 刘龙洲 杨 清 刘金明 尹风雨
蒋利平 朱理哲 莫江平 江献书 王 婷
马缤辉
二级单位学生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部),由尹风雨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兼)。
二、考核时间:
2016年12月19日—2017年1月4日,考核具体完成时间参照学校总体考核安排执行。
三、考核程序和方式:
(一)学院自评。各学院撰写年度学生工作总结,总结内容应该涵盖年度工作情况、主要成绩和工作的特色与创新。自评报告要特别突出学院落实学风建设院长负责制的相关情况(经费保障、队伍建设、特色创新等)。对照二级单位学生工作指标体系,形成自评报告,整理支撑材料。自评报告应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尽量以数据和事实说话,说明问题即可。各学院于2017年12月28日前将工作总结、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不需装订,按指标体系依次叠放整齐,每一个二级指标连同封面用夹子夹好,所有材料用文件盒装盒)报送学生工作处(部)思想政治教育科。
(二)学生测评。学生对学院学生工作进行满意程度测评。
学生满意度测评总分=满意的票数/学生测评总票数*100+基本满意的票数/学生测评总票数*80+一般的票数/学生测评总票数*60 +不满意的票数/学生测评总票数*0
(三)相关职能部门测评。相关职能部门结合日常工作情况,按照评价体系进行测评。
(四)考核小组评议。考核小组查阅各学院上交的自评材料,结合指标体系进行集中评议。
(五)汇总并计算考核结果。根据各项得分总和进行排序,审查评优资格,拟定学生工作先进单位名单。计算方式:总分=学生测评得分*20%+职能部门测评得分*30%+考核小组评议得分*50%。
(六)考核小组对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审议。
四、工作安排与要求
(一)二级单位学生工作考核由学生工作部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相关数据由考核小组办公室进行统一汇总。
(二)各职能部门要综合各学院平时工作等情况客观公正进行考核。
(三)今年上半年由于学校进行了院系设置和学科专业布局调整,为了能准确对现在学院的学生工作进行评价,今年考核会对原主体专业所在学院的考研率、就业率、四级通过率、缴费率、发案率、优秀率等数据作相应参考。
(四)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全面地进行总结。各学院要以考核为契机,相互学习,相互促进,不断总结和提升我校学生工作所取得的成果,全面推进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附件:湖南科技大学二级单位学生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及指标体系
湖南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处(部)
2016年12月8日
关于做好2016年度二级单位学生工作考核的通知 |
附件:湖南科技大学二级单位学生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及指标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