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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第一周主要工作安排

一、思想教育工作

    1、做好春季学生入学思想动态调查工作。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下到宿舍,召开第一次班会,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尤其特别关注特殊群体学生的思想情况,相关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于下周五前报学工处思想政治教育科。

    2、做好班主任有关工作。一是完成2012年优秀班主任材料核实工作,并提交学校审定;二是做好班主任队伍的微调,各学院将调整后的班主任名单报送学工处思想政治教育科;三是发放2012年班主任津贴和奖金。

    3、做好校级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立项工作。各课题申报负责人根据学校2012-2013年校级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评审会议的要求,完成课题修改,并于2013年3月1日前报学工处思想政治教育科。

二、学生管理工作

    1、做好开学准备工作,督促、落实开学“五个一”检查。

    2、全面清查学生到校情况,逐一核实学生未按时到校原因,并将学生到校情况报学工处,强化学生报到注册意识,督促学生及时缴费,努力提高学生注册率。

    3、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规范学生行为,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自2月25日起,全面启动课堂考勤、早锻炼检查和校园文明督察,请各学院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强化学生日常管理和教育,努力建设优良的校风学风。

三、大学生资助工作

    1、新学期开始,各学院要对全体学生进行深入细致地摸底,尽快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对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要进行重点了解,特别困难的及时给予关心和帮扶。

    2、加强勤工助学岗位及参加勤工助学学生的教育、管理与考核,全面检查新学期第一次勤工助学到岗情况,避免出现有岗无人等现象,确保开学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学院全面清查本学院楼内各公共区和教室,若发现有卫生不合格等现象(不管岗位设置是不是在本院),请及时主动与大学生资助办公室沟通、协调处理。学生工作处将组织专人对开学各单位勤工助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通报检查情况。

    3、根据《我校关于报送2012年度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学费资助材料的通知》(学助[2012]26号要求,请各学院在2013年2月28日前将初审合格的材料纸质档含电子档一并报送大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并将学生的申请材料复印在学院存档。

    4、上报学生元月份和寒假期间勤工助学《考核表》和《工资表》。学生于1月19日开始放假,2月23日、24日报到注册,2月25日正式上课。学生元月份勤工助学标准工资为120元/岗位、寒假勤工助学标准工资为740元/岗位。

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重点时段关注重点人群的心理健康状态。新学期开学时等重点时段请各学院积极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状态,尤其是需参加补考、休学后复学等重点人群,对可能出现心理危机的学生及时发现、上报和化解。

    2、复学学生心理健康状态评估工作。因心理问题休学后要求复学的学生来中心进行心理评估时,需持近期在县级以上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相关病历资料。

 

二O一三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