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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高校助学贷款年度付息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截止2018年12月,我校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到期合同20笔,需回收本息11.32万元。2018年度学生自付利息合同有58笔,自付利息总额3.21万余元。到目前为止,以前年度催款逾期合同仍有43笔没有付清,逾期本息26.07万余元,难度大,任务艰巨。贷款毕业学生年度利息逾期信息将直接进入征信系统,也影响学校声誉。请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知到每位学生,确保其熟知要求、义务及还款程序,以及逾期给学生今后生活带来的不良影响。为了有序、有效的开展2018年度高校助学贷款年度付息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布置如下:
       1.学院资助工作小组根据系统提供的名单,组建催收队伍,根据学校通知要求联系学生并报送催收数据。
       第一阶段:11月26日-12月3日可以由学生干部初步进行大面积催收提醒。
       第二阶段:12月4日-10日根据第一阶段催收情况填好班主任、辅导员、相关老师学生联系表,组织老师们与学生进行联系。
       第三阶段:12月11日-14日根据第一、第二阶段催收的情况填好副书记学生联系表,由副书记与学生进行联系。

       第四阶段:12月15日-19日提醒贷款学生将足额的钱存入本人的还款支付宝帐户,学院老师查询并及时跟踪每个学生的帐户是否足额。
       2.利息计算方式以国开行系统为准,并在系统提示金额上多存入10-20元,防止因少量差额导致还款失败,多出的部分不会被扣除。支付宝会在还款日前5天向同学们绑定的手机上发送还款提示短信。为方便同学们还款,避免造成被动违约,请务必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变更自己的手机号码。
       3.学生在年度扣息月申请提前还款时,必须足额存入所需还款金额,否则将容易造成合同逾期。
       4.各学院务必按进度填好落实情况表,并分12月3日、12月10日、12月14日、12月19日四次上报。各学院最终还款情况将在2018年1月通报。

 
 
 

湖南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处(部)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