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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6级新生心理回访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全面了解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做到关怀为主、预防在先、及时干预,增加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引导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学生工作处(部)拟根据2016级新生心理普查情况进行回访,评估学生心理健康状态。为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回访对象
2016级学生

二、回访时间
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2月2日

三、回访地点
各学院成长辅导室或者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四、回访老师
经统一培训的专兼职心理咨询师、学院心理辅导员老师(三级以上心理咨询师)。

五、注意事项
1. 各学院按照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要求,将《2016级新生心理普查回访通知单 》(见附件1)用信封密封发放到需要回访的学生。

2. 各学院心理健康教师将《湖南科技大学心理普查回访记录表》(见附件2)和学生测试结果装订在一起,提供给访谈老师使用。

3. 各学院新生年级辅导员协调好访谈的时间和地点,并提前通知访谈老师。

4. 访谈结束后,访谈老师要在回访记录表上写下对回访者的评估,并记录下访谈中的重要信息。

5. 各学院根据回访记录表的情况填写好《学院心理普查回访结总表》(见附件3),于12月9日前报送纸质档(用文件袋密封)至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并将所有回访记录表归档保存。

6. 访谈过程要注意严格保密,不允许给学生随意贴标签。
 
附件:

  1. 2016级新生心理普查回访通知单

  2. 湖南科技大学心理普查回访记录表

  3. 学院心理普查回访结果汇总表

 
 
 

 

 
 湖南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处(部)
                                   2016年11月10日


 

 

关于开展2016级新生心理回访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