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工作
(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关于班主任津贴和奖励。请各学院于2017年1月14日前将《湖南科技大学班主任津贴审批表》(本部、潇湘聘用)、《湖南科技大学班主任奖励审批表》(本部、潇湘聘用)、《湖南科技大学班主任津贴与奖励发放汇总表》(本部、潇湘聘用)签字盖章后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思政科(电子档发思政科邮箱,邮箱地址:xgcszk@hnust.edu.cn)。工作样表已经上传至群共享。在填写班主任津贴审批表时,请注意以下几点:(1)班主任津贴发放月共为5个月(2016年9月—2017年1月),奖励发放月为7个月(2016年7月—2017年1月);(2)班主任月津贴为50元/人/班;(3)班主任奖励严格按照班主任工作测评成绩,按优秀(35元/人/班/月)、良好(25元/人/班/月)、合格(21元/人/班/月)三个标准进行发放。(4)2016届毕业班班主任津贴和奖励已经在上半年进行了发放,此次不需统计;(5)表格中应发金额请填写税前金额,实发金额填写税后金额,金额填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学校财务政策规定,2000以内税点为3%,2001-5000税点为10%);(6)潇湘聘用制的班主任单独统计制表。
2.关于考核结果的公示。12月19日至29日,学工处组织了二级单位学生工作年度测评,测评包括学生测评(20%),职能部门测评(30%)和考核小组评议(50%)三个环节。另外,根据考核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安全率和获奖率排名在后四分之一的学院不能参与评优。根据综合排名结果,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2016年度学生工作先进单位推荐单位公示如下: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商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安全工程学院、潇湘学院。2016年度学生工作进步奖推荐单位为: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另外,根据对各单位相关工作的考核,拟确定:机电、数学、物电、建艺、外语、体育、潇湘等7个学院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法管、生命、外语、物电、化工、材料等6个学院为文明宿舍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化工、潇湘、计算机、土木、教育、人文、信息等7个学院为资助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艺术、机电、化工、物电、生命等5个学院为诚信教育活动优秀组织奖。
3.关于优秀辅导员评选。学生工作处召开处务会,对优秀辅导员的推荐做了专门规定:①根据综合测评排名结果,排在学院后三分之一的辅导员不能作为优秀辅导员推荐人选;②为了加强对辅导员工作基本标准的督查,原则上辅导员不能低于全校平均工作量,其中谈心谈话次数不能少于180次,下宿舍次数不能少于60次,听课次数不能少于45次;③半年在岗的辅导员不能作为优秀辅导员推荐人员。另外,根据处务会决定,同意熊耀林、陈攀、曾淑艳、曹文星、唐翠柳、刘韧、李玲、易靓靓等同志直接认定为优秀辅导员。请各学院在14日之前将优秀辅导员的推荐名单报送思政科。
4.关于优秀班主任的评选。评选优秀班主任的通知文件已经下发,请各学院按照文件要求做好评优公示。优秀班主任的审批表在14日之前送至思政科。
(二)学生管理工作
1.深入做好学生期末和寒假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请各学院按照《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和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电子版已经传到QQ群共享)的要求,认真部署学生期末和寒假期间的各项工作。因假期工作重要,特强调以下几点工作:
①积极宣传与引导学生假期回家过春节。寒假期间,在校师生员工较少,学校各部门工作难免会存在漏洞,也给假期学生管理、教育及服务等工作带来极大的难度,请各学院积极宣传与发动、加强亲情教育与引导,让学生回家与亲人团聚,一起欢度春节(严格控制留校人数,规范审批流程,无特殊理由,尽量不留校)。
②重点关注好特殊群体学生的假期去向和思想动态。寒假期间,请各学院务必关注好考研不理想、期末考试失利、数门考试缺考、家庭情况突变以及少数民族等特殊群体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假期去向,必要情况下应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核实假期学生真实去向,加强学校与家长共同监管,确保学生平安顺利度过假期。
③深入做好放假前后宿舍安全管理与教育工作。天气渐冷,学生全面进入考试阶段,学生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仍不少,请各学院继续加强学生冬季防火安全教育与引导,加大宿舍大功率电器排查力度,确保宿舍安全稳定;对留校人员进行集中住宿安排,杜绝留校学生单独一人住一间寝室,特别是女生宿舍;对放假后无人宿舍的断水断电以及关门窗等情况进行深入检查,及时张贴好封条,并做好登记与备案工作。
④召开留校学生安全管理与教育专题会议。放假前各学院必须组织所有留校学生召开安全与教育工作会议,强调学生在校期间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注意防火防盗等安全,不得擅自离校,不得随意进入异性宿舍、留宿异性或校外其他人员,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未按学院要求集中住宿等,一经查出,学校将严肃处理。
⑤落实假期值班老师和留校学生负责人的责任与分工。各学院须制定假期值班辅导员工作制度,全面负责假期值班期间的留校学生管理和宿舍巡查工作;在留校学生中确定一名总负责人和各年级负责人,明确责任,合理分工,建立完善的学生—宿舍—年级—学院—学校的多级联络机制和定期会议制度;各年级责任人每天应当对各自负责的留校学生外出和晚上回寝等情况进行掌握和记录,并按时向学院总负责人反馈,学院留校总负责人每天下午4:00-5:00须将各自学院留校学生情况报学生工作处管理科(值班电话:58290211),确保信息通畅;特别强调的是,在值班期间,如发现有宿舍封条被损坏和学生未进行集中住宿等情况,一定要立即向学院值班老师汇报,对封条损坏的宿舍及时做好详细排查后重新贴好封条,对未集中住宿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者给予纪律处分,同时做好登记备案后督促其搬入学院安排的集中住宿内。
2.学校进一步加强对留校学生管理工作督查并依法追责。学工处、保卫处及后勤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将加大对各学院假期留校学生管理教育及服务工作的督查,将在放假后对各学院宿舍张贴封条和学院学生集中住宿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定期检查情况予以通报。如有学院在假期因对留校学生管理、教育工作不到位,出现宿舍火灾、留校学生人身及财产等安全事故,学校将依据事故轻重程度追究相应责任,并直接影响2017年度工作考核。
3.关于寒假留校学生管理与教育工作会议。请各学院值班老师和留校学生总负责人于2015年1月13日下午3点到综合楼211会议室召开寒假留校学生管理与教育的工作会议。
4.其他。寒假期间,学校会将假期空调自习室开放、热水供应及网络提供等通知在各处室网站上公布,请各学院及时关注并告知各位留校学生。
(三)大学生资助工作
1.做好春节补助发放工作。请各学院做好近两年因家庭经济困难没有回家过春节学生的补助摸底与发放工作。
2.关于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学生奖助学金发放问题。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已由财务处通过学生个人银行卡发放到位。奖助金发放不成功的学生有472人,学工处已在本学期进行了一次补发。
3.做好2017年春节留校学生的慰问工作。
(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重点时段排查。放假前后,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学生心理状况排查工作,特别是对重点人群要密切关注。
2.寒假留校学生心理状况排查。各学院密切关注寒假留校学生,必须通过观察日常表现、心理测试和谈话对每个留校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排查,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不能留在学校,要将留校心理健康排查情况在1月12日前报送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3.发动征集影视摄影创作大赛作品。2016年10月份面向全校发布了关于《举办“印象·科大”首届影视摄影创作大赛的通知》,作品收取的截止时间是2017年3月份,从目前收到的部分作品情况看,不是很理想,缺少科大元素,缺少全景,请学院在放假前、开学初再发动一次,争取能收集到更优秀的作品。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第二十周学生工作例会工作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