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及时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困难,学校决定本学期继续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学费缓交手续,确保其顺利选课、安心学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缓交申请时间为:2015年9月7日—2015年9月14日,缓交比例严格控制在学生人数3%以内,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不计入控制范围。
二、各学院务必在2015年9月14日上午10点前将文本材料(《湖南科技大学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缓缴学费申请审批表》、《湖南科技大学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缓缴学费汇总表》、《湖南科技大学2015-2016学年生源地贷款学生申请缓缴学费汇总表》,汇总表需提供电子稿)交学工处大学生资助办。
三、2015年9月14日,缓交名单由学生处审核,报学校批准。
四、要求:
1、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进行准确摸底,杜绝假贫困学生上报。
2、对学生加强教育,督促学生按承诺缴费时间缴清学费。
附件:1、湖南科技大学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缓缴学费申请审批表
2、湖南科技大学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缓缴学费汇总表
3、湖南科技大学2015-2016学年生源地贷款学生申请缓缴学费汇总表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学费缓交人数参考表
湖南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