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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优秀心理咨询与成长辅导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巩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成效,提高我校心理咨询与危机干预的水平,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队伍的心理辅导与咨询能力、危机识别与干预能力。经研究决定,准备面向全体专兼职心理咨询师、成长辅导室老师以及全校辅导员开展优秀心理咨询案例、成长辅导案例以及危机干预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体辅导员、专兼职心理咨询师、各成长辅导室教师

 

二、评选要求

(一)案例具有客观真实性

1、参评案例应为近两年学校大学生心理咨询个案、成长辅导个案、危机干预个案,也可以是针对大学生的共性心理问题进行的团体心理咨询(辅导)案例(面向广大学生开展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不在此列)。

2、参评心理咨询案例的咨询时间应尽量为中长期个案,原则上要求是大学生发展性心理问题的咨询。

3、参评案例中的当事人、个人辅导以及危机发生事件和咨询过程要求真实存在,不能抄袭、杜撰或歪曲。

(二)案例具有代表性和可借鉴性

1、参评案例包含了一个或多个当代大学生发展、成长中的典型或疑难问题、处理学生危机的难点、能引发大家的思考,具有讨论和借鉴意义;

2、参评案例也可以是在案例咨询过程中使用了独到的咨询策略和技术,使咨询效果明显,具有一定的借鉴性。

(三)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参评案例的整理应严格遵循保密制度,对案例中当事人的关键信息要做技术处理,切实保护学生的隐私。

(四)书写格式正确

请按照附件的标准格式撰写案例。首页填写题目、作者姓名和单位、联系电话;正文保留题目,不出现作者姓名、单位;正文标题用三号黑体字,正文用小四、宋体,行间距1.5 倍;字数在2500-5000字为宜。

 

三、参评程序

(一)宣传组织

请各学院做好宣传工作,按照格式撰写相关案例。

(二)选拔

根据案例的原创性、教育性等,进行评选,拟评选部分的优秀心理咨询案例、成长辅导案例及危机干预案例。

颁发证书进行表彰。

择优录入有关案例汇编或选送有关单位参加评比。

 

四、其他要求

(一)严禁抄袭,在评选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者,

将取消其2年内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所有评奖参评资格。

(二)专职咨询师提供2-3个案例、兼职咨询师提供1个完整的个体咨询案例、校级成长辅导室提供4个成长辅导案例、每个学院提供1个以上危机干预案例。

 

五、报送办法

(一)报送时间:2015 年4月20日前

(二)报送方式:纸质文档和电子邮件

     联系人:杜金菊 电子邮箱:731449876@qq.com

 联系电话:0731-58291687

 报送地址:湖南科技大学学生工作部(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附件:

1、心理咨询参评案例书写格式

2、危机干预个案参评案例书写格式

3、成长辅导个案参评案例书写格式

 

 

                                      湖南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5 年3月8日    

关于开展优秀心理咨询与成长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