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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第十四周主要工作安排

 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 关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优秀案例评选活动。5月中下旬启动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将于 2015年 6月 10日 截止。请各学院以院为单位将优秀案例纸质文档(需所在单位审核盖章)与电子文档交至学工处思政科,电子档(含照片)发送至xgcszk@hnust.edu.cn。

2. 关于校级“十佳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评选。学校近期下发了《关于评选2013-2015年度湖南科技大学“十佳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通知》,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 2015年 6月 22日 。请各学院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宣传、组织和推荐工作,及时上报推荐人选及相关材料。

 

二、学生管理工作

1. 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学生答辩工作已结束,毕业生进入密集聚餐阶段,校内外到处都是毕业生大声喧哗、酒醉不清的场面。为了确保毕业生平安、愉快、文明地离开母校,根据《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安全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学院采取有效措施,具体做好以下重点防控工作:

 ①各学院召开毕业生教育和管理专项工作会议(院领导、班主任、辅导员老师等参加),加强辅导员、班主 任等 老师与毕业班级学生的联络和监督工作,尤其是学生校内外聚餐、外出等活动;

 ②加大对毕业生安全教育与管理的引导与宣传力度,服务好毕业生有序办理各项离校手续;告知毕业生在未正式离校前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校纪校规及相关管理规定,一旦查处毕业生的违纪行为,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并扣发双证,违纪情节严重者取消学位;

 ③各学院召开毕业班党员、班长等主要干部会议,充分发挥毕业生党员、干部同学模范作用,积极调动非毕业班学生干部同学建立信息网,掌握学生校内外活动信息,及时报送相关信息给院学工办,确保毕业生安全顺利离校;

 ④各学院及时掌握好毕业生在校和外出情况,做好相关联系、记录和备案工作;

 ⑤关注重点人群,针对毕业生中因学分未修满、欠费、找工作不顺利、家庭变故、情感纠纷、答辩未通过等情况,认真做好相应的管理教育工作,采取合理、有效监控方式,并切实做好谈话谈心以及心理疏导工作;

 ⑥按照学校宿管中心工作要求,协助做好毕业生离校后的宿舍清查工作,督促学生按规定、按期搬离宿舍。(原则上要求所有毕业生在学校规定离校时间后一周内完成宿舍搬迁,学校开始为下一届新生寝室进行翻新与维修处理。)

  2. 通报学生违纪处分文件。经查实,土木学院两名男生在宿舍留宿异性,化学化工学院两名女生在异性宿舍留宿。其行为严重违法校纪校规,并在同学中造成了极坏影响。经学院批评教育,四名同学认错态度端正,反省深刻。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科大政发〔2010〕78号)第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以上四位同学留校察看处分。

 

三、大学生资助工作

1. 勤工助学工作检查。学校本周内将对各用工单位的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岗位数量和岗位管理与考核工作进行检查。

2. 做好2015届特困毕业生学费减免与缓交工作。

 

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 第十届“大学生心理健康月”活动总结。请各学院在 6月 12日 前将第十届“大学生心理健康月”活动汇总表、活动总结和活动照片等材料的电子档报送至心理中心邮箱2671635227@qq.com。

2. 重点人群排查工作。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学生心理状况排查工作,特别是对重点人群要密切关注。排查情况由学院心理辅导员收集汇总,通过瑞格系统以网络方式上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要求填表内容真实、完整,有学院处理意见。

3. 密切关注毕业生心理状况。毕业生毕业论文答辩结束开始陆续离校,各学院要密切关注毕业生中的重点人群,对有精神疾病史或心理疾病、严重生理疾病、留守经历、休学经历、就业单位不理想或者无就业单位、考研不顺利、补考科目比较多(对个别同学一门补考也可能会引起很大的压力)、毕业设计需要二辨的、家庭情况特殊或者突然变故、情感困扰、情绪异常的毕业生要重点关注。要充分了解重点关注对象人群的家庭、学习、生活、就业、人际交往等日常表现和情绪变化状况,必须做到仔细排查、认真研判、多方密切关注、及时汇报,确保每个毕业生(含研究生)安全离校。

 

 

                                   湖南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5年6月9日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第十四周主要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