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工作
(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关于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函》已经上传到学工群共享,请各学院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学生申报,相关申报材料在周五上午报到学工部思政科。
2.关于“十佳辅导员”评选。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专家评审,易靓靓(计算机学院)、熊耀林(潇湘学院)、陈小庭(化学化工学院)、文红梅(体育学院)、罗振军(人文学院)、刘学泳(数学学院)、李增蓉(资安学院)、孙婵(物理学院)、刘云峰(建筑学院)、杨金娥(外国语学院)等10位同志被评为“湖南科技大学2016年度‘十佳辅导员’”。“十佳辅导员”的表彰决定和专项课题立项文件已经下发,请各位获奖老师积极按照文件要求,做好课题研究工作。
3.关于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根据省教育厅和财政厅文件要求,近期将组织开展2016年度省级教育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请湖南省提升工程2015年项目的负责人按时完成本项目的自评。根据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专项资金使用明细以及相关项目实施建设的支撑材料。材料在3月25日之前报到思政科。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是政府绩效管理和项目过程管理的重要内容,请各负责人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自评准备。
(二)学生管理工作
1. 组织开展“宿舍管理活动月”活动。本学期以来,学生宿舍日常管理情况不容乐观,请各学院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与督查,认真组织开展对学生宿舍卫生、私自外宿、私养宠物、异性随意进出、晚归未归以及私接电、网线等违纪行为进行重点督查和专项治理。对违纪学生要严格按照违纪处理办法进行批评教育与处理,并报备学生工作处。学校将进行不定期督查,对辅导员下宿舍情况、各学院整治活动开展成效等进行通报。请各学院形成宿舍管理强化月活动的总结材料,内容涵盖活动组织、专项检查、违纪处理等,并于4月24-28日报送到学生工作处管理科。
2. 组织实施少数民族学生学习帮扶计划。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少数民族学生培养质量,帮扶少数民族学生克服文化、语言差异难适应,文化基础较差的问题,请相关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实际,组织开展维、藏族学生学习困难帮扶活动,具体要求如下:学院须自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方案要坚持以加强民族团结,互帮互助、营造校园和谐氛围为原则,充分体现各民族学生互相学习和交流,提升少数民族学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性;建议以团队辅导方式分年级、专业开展(个别因条件限制只能一对一帮扶的部分,须提前向管理科报告,并做好登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学院要做好指导和监督工作,并对辅导团队有阶段性的考核与总结;④计划从第六周开始实施,请相关学院将盖章的实施方案纸质档和电子档
于3月31日前报送学工处综合科阿扎丹老师处。
(三)大学生资助工作
1. 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之后,有62位同学违反校纪校规,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国家助学金的管理,经决定,旦增格桑等62位学生取消2016-2017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资助资格。同时补充高曼莎等62位学生获得相应资助,请各学院切实加强对国家奖、助学金的管理,希望获得奖励、资助学生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校纪校规。
2.全校2016年度本金到期合同2797笔,金额14909025元,其中有2273位贷款学生申请提前还款,2016年需催收本金524笔,总金额达288万元;利息1050笔,金额27.04万余元;以前年度催款逾期合同仍有45笔没有还清,逾期本息13.68万余元,通过各学院老师和同学共同努力,已经成功催回本金535笔,利息1034笔,总体还款率达99.24%,取得了很好的催收效果。根据学工处《2016年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中央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做好助学贷款催款催息奖励工作经费返回学院工作。《计划》规定,贷款回收率低于97%的学院没有奖励。100%完成任务的10个学院按《计划》标准奖励6000元,完成98%以上的8个学院按标准奖励4000元,奖励工作经费将于近期下拨到各学院学生工作经费中。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 重点时段危机预防工作。清明假期前后是危机预防的重点时段。各学院在开学心理健康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更新《学院学生动态心理危机预警库》,认真做好管理和应对预案;对已入库的高危个体应予以重点关注,按时向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反馈干预信息,落实好帮扶措施。
2. 心理健康教育案例同侪督导(同行督导)。请各学院整理本学期成长辅导与危机干预案例,根据案例的实际情况,准备案例进行同侪督导,初步定于4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第一次进行案例汇报学院为资源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每个学院提交1个以上案例。
二、共青团工作
(一)组织宣传工作
1. 开展各学院团委及学生会工作的满意度调查工作。收取2016—2017学年度共青团系统先进基层团组织和优秀个人申报材料。相关材料于4月11日推送至校团委。电子档发送至hnkdtw@hnust.edu.cn,支撑材料只需电子档,材料不需过度包装。
2. 开展第八届“学生心目中的魅力老师”和第三届“学生心目中的青年魅力老师”初选工作,拟定于4月上旬完成。
3. 由团委主办、土木工程学院承办的第九届“青春之歌”优秀学生报告会初选工作拟定于4月上旬进行。
4. 3月31日前组织选拔“2017年教育基金会换届大会暨校友理事会二届二次校友代表大会”志愿者50名。
5. 招募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周末服务志愿者,各学院于3月底上报5名志愿者。
(二)校园文化工作
1. 组织开展第七届“挑战杯”湖南科技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决赛公开答辩。第七届“挑战杯”湖南科技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经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第一轮公开答辩后共有51件作品进入校级作品展示及公开答辩环节,将推选10件特等奖作品参加“挑战杯”省级竞赛。时间:3月31日(周五)晚19:00,地点:另行通知。请答辩团队负责人于3月29日(周三)12:30至13:00到校团委“青年之家”学生学术科技协会办公室(北校工商银行旁)进行抽签。同时上交答辩PPT(无学院及指导老师信息),同时可提交完善后的作品申报书、说明书(盲审版纸质档及电子档)(通知详见科大团委群共享)。
2. 组织开展第十届湖南科技大学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请以学院为参赛单位,原则上每个学院申报作品不少于3件,由第一作者所在学院统一报送参赛作品材料。请各学院于4月28日前将《作品汇总表》、《作品申报书》及作品正文(科技作品设计说明书或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均附在作品申报书后一并装订,格式参见文件中参考模板)一式两份,明审盲审各一份,报送至“青年之家”校科协办公室(北校工商银行旁)(通知详见科大团委群共享)。
3. 组织举办湖南科技大学第二届数独比赛及推报参加湖南省高校联盟第三届数独比赛。主办单位:校团委、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承办单位:学生社团联合会、数学建模协会。校内初赛时间为3月25日(周六)晚上7:00,校内复赛时间为3月28日,推选前5名参加湖南省高校联盟第三届数独比赛。
4. 组织开展湖南科技大学2017年度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学院SRIP项目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对各学院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项目进行项目评审,对“挑战杯”专项项目进行推荐评审,并将《湖南科技大学2017年度SRIP项目申报书》、《湖南科技大学2017年度SRIP项目学院评审汇总表》于4月25日前报送至校团委“青年之家”(北校工商银行旁),电子档发送至hkdsrip@163.com。校SRIP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校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挑战杯”专项项目进行立项评审,对其他项目进行立项审核(通知详见科大团委群共享)。
5. 组织开展湖南科技大学“卓越学子计划”评审工作。时间:3月30日(周四)。
三、研究生工作
(一)日常管理
请各教学院通知本院学生规范用电,防止触电事故发生。由于今年“倒春寒”的持续进行,请同学们做好保暖工作,加强身体锻炼,预防流感。春季雷雨季节,请同学们注意防范雷电灾害,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二)奖助工作
1. 研究生担任学生辅导员选聘工作。按规定,选聘十名研究生担任学生辅导员,具体名单已公示,请各学院依据本院工作合理安排。
2. “研究生校长奖”评选工作。“研究生校长奖”评选工作将于4月初启动,详情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
3. 银行卡变更登记工作。为确保本学期奖助学金准确发放到位,请通知工商银行卡号有变动的研究生到所在学院更改银行卡号。
(三)学术竞赛活动
1. 湖南省高校首届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湖南省高校首届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将于5月在长沙理工大学举行。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30日,请相关学院依据参赛通知做好准备。详情请在研究生官网查看。
2. 湖南省高校第三届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我校将承办湖南省高校第三届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湖南科技大学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竞赛时间定于4月21日8:00至4月25日8:00。请相关学院依据参赛通知做好准备。详情请在研究生官网查看。
3. 湖南科技大学第九届研究生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第九届“音为梦想”研究生校园“十佳歌手”大赛报名时间:3月20日-4月7日,初赛暂定于4月中旬,决赛暂定于6月中旬。请各学院积极组织学生报名参赛,每个学院至少派送3项节目。报名表请发至邮箱:644425175@qq.com,联系人:胡紫薇,电话:15073208737。详情请在研究生官网查看。
4. “爱我科大 携梦同行”之研究生干部培训。研究生党员、干部团队拓展培训时间暂定于3月26日上午。参加此次培训,将作为2017年湖南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的基本条件,请各学院通知研究生按时参加。
(四)就业工作
研究生就业工作办公室设于研究生公寓二楼,每个工作日均有专门工作人员办理毕业生就业服务(例如:就业协议书递交、更换,就业推荐表盖章,报到证的介绍信办理等)。
四、安全保卫工作
1. 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为全面深化“平安校园”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
要求:围绕活动主题,重点以“防盗窃、防诈骗、防交通事故”为主要内容,全方位、多角度对师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因地制宜,灵活安排教育内容,结合我校发生的真实案例,大力宣传教育治安安全。学生处利用校园网等媒体进行宣传教育,保卫处通过大型图片展、横幅、发放安全知识温馨提示。各教学院召开学生专题主题班会,通过PPT展示、讲解、集体签名、宣誓、共同讨论等形式,确保安全教育深入到每位同学的内心。详见《关于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综治办发〔2017〕3号)。
2. 继续做好摩托车和电动车的清理工作。从开学至今的交通整治情况看,仍有个别学院工作不够深入,有一些学生还在骑行无牌无证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请各教学院加大清查摸底力度,彻底清除学生中的无牌无证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同时,要求学生尽量不要从事送外卖的兼职工作,更不要骑行无牌无证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送外卖,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第五周学生工作例会工作安排 |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