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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5年度大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与优秀个人的通知

各学院:
    2015年,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减”多元化资助体系和“五心”助航工程,全方位开展了帮困助学工作,共受理并发放各类奖励、资助金额近6000万元,惠及学生23000多人次,较好地解决了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问题,取得了良好成效。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全校学生资助工作健康、深入、持久开展,经研究,决定评选2015年度大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与优秀个人。现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

(一)评选名额

    大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6个。

(二)评选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时、准确;

    2、国家奖助学金评选规范,数据录入及时、准确;


    3、认真开展诚信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

    4、国家助学贷款组织有序,管理规范,贷后管理到位,违约率低;

    5、勤工助学工作管理到位;

    6、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工作及时落实,按时上报信息;

    7、积极采取措施开展帮困助学工作;

    8、数据统计规范、准确,有关报表按要求及时上报。

(三)评选程序

    1、单位自评。各学院在认真总结本单位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上,对照评选条件组织自评后,在2015年12月30日前,将本单位工作总结(含文字总结、资助效果、活动素材)报送至大学生资助办公室。

    2、学校评定。

二、大学生资助工作优秀个人

(一)评选名额

    大学生资助工作优秀个人10名。

(二)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高。认真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全心全意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服务。

    2、工作能力强。熟悉学生资助政策和业务,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创造性地开展学生资助工作。

    3、敬业精神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主动,作风踏实,认真组织各项学生资助活动,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各项资助工作任务。

    4、工作业绩突出。在学生资助岗位工作一年以上,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得到本单位和学生的普遍好评。

    5、所在单位学生资助工作全面开展,成效显著,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三)评选程序

    1、单位推荐。各单位对照评选条件组织初评后,在2015年12月30日前准备好推荐人选相关资料,报送至大学生资助办公室。

    2、学校评定。

三、勤工助学之星

(一)评选名额

    勤工助学之星为全体勤工助学学生人数的5%。

(二)评选范围

    全体勤工助学学生。

(三)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态度端正,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2、认真履行勤工助学工作职责,工作主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规定的工作。

    4、在学校勤工助学岗位工作一年以上,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得到用工单位和学生的普遍好评。

(四)评选程序

    1、单位推荐。各单位对照评选条件组织初评后,在2015年12月30日前准备好推荐人选相关资料,报送至大学生资助办公室。

    2、学校评定。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表彰活动,按照民主、公平、公开原则,严格把关,宁缺勿滥,做好评选推荐和材料上报工作,凡在评选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评先资格。

    2、各单位评选推荐情况应在一定范围内公示3天,广泛听取意见,确保评选客观公正。

附件:
    1、湖南科技大学2015年勤工助学之星推荐名额分配表
    2、湖南科技大学2015年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3、湖南科技大学2015年勤工助学之星推荐表
    4、湖南科技大学2015年勤工助学之星推荐汇总表
                       

 
                          湖南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处(部)
                                2015年12月22日

 

关于评选2015年度大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与优秀个人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