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特色成长辅导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湖南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实施第二周期湖南省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的意见》(湘教发〔2013〕1号)、《湖南科技大学第二周期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科大党发〔2013〕20号)等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决定开展2015年湖南科技大学特色成长辅导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目标
通过实施特色成长辅导室建设项目,引导各学院加大投入,在学院重点建设一批环境友好、师生互动的交流辅导空间,组建一支院系领导、辅导员、专业教师和学生参与的、年龄结构合理的学生成长辅导队伍,运用各种思想政治教育手段和方法,辅以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技术,以互动式为主的交流方式,在学生熟悉的环境中,对他们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生活困难、学习困难、就业压力、心理困惑等思想问题给予及时疏导,想方设法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防止问题积累到一定程度转化为心理障碍,构建工作前移、重心下移到院系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新模式,确保大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成才。
 


二、项目建设内容与要求
1. 项目建设内容:着眼于进一步提高高校育人工作实效,尤其要结合院系实际,围绕成长辅导室机制建设(管理制度、经费投入)、队伍建设(辅导老师、朋辈辅导队伍)、条件建设(场地、功能区)、日常运行(辅导管理、辅导内容、辅导效果)、特色工作等建设内容,不断加强成长辅导室建设的组织领导、条件保障、制度完善、资源整合、工作创新和队伍提升。
2. 项目建设要求:
第一,要严格按照《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特色成长辅导室建设标准(试行)》(见附件2),推进成长辅导室标准化建设,为大学生成长辅导工作的开展提供一个舒适友好、互动交流的环境。
第二,根据院系学生的特点和需求,形成鲜明的辅导工作特色,提高工作的针对性。
第三,通过项目建设,不断完善互动交流辅导接待工作制度,丰富互动交流辅导的手段与途径,满足院系大学生接受互动交流辅导的需要,为大学生提供主动、便捷、及时、有效的辅导服务。
三、建设项目遴选条件
1. 具有一定的前期基础,初步成效明显,并受到所在院系广大学生认可。
2 .建设目标科学明确,建设计划周详,特色鲜明,建设条件有保障。
3. 项目负责人应为院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正科以上职务。
四、项目申报其他事项
1. 今年立项建设特色成长辅导室4个,每项资助1万元。对各院上报的项目,学工部将组织专家评审。对评审通过的项目,将行文立


项建设。
2. 学校资助每个立项建设项目一定经费。项目的初选、申报、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参照教学科研项目执行。
3 .项目建设期为1年。对建设到期的项目,将通过一定的形式组织开展结项工作。结项通过的,将发文授予“湖南科技大学特色成长辅导室”称号,颁发相应的匾牌和证书。结项不合格的,将发文予以通报。
4 .申请者须填写《湖南科技大学特色成长辅导室建设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可在湖科学工QQ群共享下载)一式三份,主要补充材料一式一份(请装订成册),每个项目用一个标准档案袋装好,并在档案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页复印件,于2015年4月22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学工处(部)思政科, 档子文档发送至xgcszk@hnust.edu.cn
5. 对于已立项的学院, 2015 年学校暂不资助新的特色成长辅导室。
    联系人及电话:陈兰英, 58290986
 
附件:
 
 
                                                                                          湖南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5 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