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湖南科技大学第二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学院建设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湖南科技大学第二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学院建设项目的通知

校属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提升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根据《关于实施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的意见》(湘教工委发〔2019〕3号)和《中共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关于实施思想政治领航工程的意见》(科大党发〔2018〕26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第二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学院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建设目标

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学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充分发挥各学院三全育人积极性和主体责任,切实打通三全育人的最后一公里,形成具有可示范、可引领、可辐射、可推广、可持续意义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引领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实现全面提升。

二、项目要求

鼓励和支持各学院充分挖掘各项工作蕴含的育人元素,并作为职责要求和考核内容融入整体制度设计和具体操作环节,构建学院一体化育人体系。以项目资助的方式,支持立项学院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院(系)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建设标准(试行)》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努力打造学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示范高地。

三、项目管理

(一)申报范围。原则上,尚未立项的所有学院需按照学校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提交项目申请。三全育人工作要求实现全覆盖,将在年底启动第三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学院建设项目。已获批校级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学院建设项目的立项学院,不再申报此项目。

(二)项目建设周期。项目自批准之日起,培育建设周期一般为1-2年。工作研究项目经批准后,请各学院积极推动三全育人工作项目。

(三)项目经费管理。第二批立项学院项目经费0.8万元,第三批为0.6万元。建设经费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开支。

(四)项目验收与成果转化。项目培育建设期结束后进行结项验收,履行结项手续。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学院建设项目结项时须提交反映工作成果的工作总结1篇和校级及以上媒体的事迹报道,并参与由学校组织的验收答辩。项目验收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学校支持和资助优秀精品成果的宣传、推广和应用工作,对有重要应用价值的工作案例、研究报告、咨询报告、调研报告等成果,在学校范围内推广,并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四、项目申报与评审

(一)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用档案袋装好(一个项目一袋,袋子正面贴申报书封面)。

(二)于3月29日前统一报送至学工处(部)思政科(立德楼A211室)。电子文档发送至学工处(部)思政科邮箱:xgcszk@hnust.edu.cn

(三)学工处(部)组织校内专家进行评审。

(四)经学校批准后下达立项通知予以立项。

附件:湖南科技大学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学院申请书

中共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1年3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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